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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退换货政策

    为督促商家履行法定无理由退换货义务,营造良好的盛世婚采网购物环境,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等法律规定,以及《盛世婚采网云台服务协议》、《商家管理规范总则》,制定本规则。

     

    一、适用范围

    1、商家可以在商品页面向买家明示相应商品的退换货规则,但不得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国家三包规定等强制性规定。商家未在页面公示退换货规则或公示的退换货规则不明确的,应当按照盛世婚采网网站帮助中心公示的《退换货政策》等规定提供退换货服务。

    2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盛世婚采网台向买家公示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品类包括:

    (1)个人定制类商品或服务;

    (2)鲜活易腐的商品;

    (3)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
    (4)服装鞋帽类商品已洗涤的;

    (5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类商品;

    (6)虚拟类商品:酒店/门票/度假旅游/保险、彩票、电影/演出/体育赛事、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类、充值/手机号/增值业务、电脑/服务器/游戏软件类(包括但不限于序列号、激活码、CDKEY等);

    (7)代金券、团购本地生活类商品(备注不参加未消费退款的本地化生活服务类商品)、实体服务等服务类商品;

    (8)实物类商品:通讯合约机、艺术品及收藏品、奢侈品、美妆/个人洗护类商品、食品/饮料/酒水、奶粉/辅食/尿布/、望远镜/显微镜/夜视镜、隐形眼镜、贴身使用的成人婴儿衣物、钻石/黄金/手表/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产品;

    (9)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;

    (10)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。

     

    二、申请和办理

    1、买家提出“无理由退换货”申请的,由商家响应并妥善解决,对于符合无理由退换货政策的,商家应按政策要求为顾客办理退换货。

    2、退货方式和运费承担方式由商家与买家自行协商。协商不成的,应按如下标准执行:

    (1)商家包邮的,商品发出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,商品退回费用由买家承担;

    (2)商家另行收取邮寄费用的,商品发出和退回费用均由买家承担。

     

    三、争议处理

    1、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(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)已要求商家提供“无理由退换货”服务而被商家拒绝,或无法联系到该商家,或商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,则买家可以申请盛世婚采网开放平台介入处理有关争议。

    2、盛世婚采网介入处理时,有权根据证据和相关规范判定买家的“无理由退换货”申请是否成立;申请成立的,盛世婚采网平台有权自商家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退款给买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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